江西省精神病院污水处理专用消毒粉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污水处理专用消毒粉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名称

年度预算金额

年需用量

预算单价

污水处理专用消毒粉

73040

913公斤

80元/公斤

 

1.消毒粉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或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二氯异氰尿酸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最低值不得低于26%(以说明书含量最低值为准),有效氯含量最低值不得低于40%(以说明书含量最低值为准),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的杀灭对数值均>5;产品有效期不得低于2 年,适用于医院污水消毒。

2.产品稳定性:

消毒剂≥37℃存放3个月后,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的下降率≦10%;(即满足有效期2年);

消毒剂≥37℃存放3个月后,有效氯含量的下降率≦10%;(即满足有效期2年)。

3.单过硫酸氢钾质量≧10.5%。

4.活性氧含量≧10%(以说明书含量最低值为准)。

5.按使用说明配制1%(或10g/L)浓度后药粉溶液pH值3-6。

6.杀菌实验:能有效杀灭大肠杆菌、枯草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菌。

7.现场消毒效果:

医院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报告中消毒剂投加量应≤ 5g/吨,作用时间≤60分钟,且要求此报告中消毒前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不得低于 5000MPN/L;消毒后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500MPM/L;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均未检出。

8.急性经口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结果的结果,毒级分级属低毒或无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检测报告。

注:

1、以上1-8项均要求提供制造商全国消毒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产品说明书和完整版备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数中所有检验项目应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补做检验项目的可使用不同批次,并重新测定有效成分含量、pH值,其中有效成分为非单纯化学成分的产品应重新测定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或抑制)试验和pH值;

2、投标人所投产品有效成分及有效成分含量范围的标注须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二、报名资质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版详见附件1);

2.近三年参与江西省精神病院投标活动中没有不诚信行为、不良记录及不严格履行合同的记录(模版详见附件2);

3.产品无售后服务问题承诺函(模版详见附件3);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bgxzzn/)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1. 企业规模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 需要提供药剂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开标,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装订成册)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污水处理专用消毒粉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2.以上第二条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

3.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4);

开标时招标文件要求一正四副(装订成册),请务必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注意事项:

中标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服务、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五、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咨询)地点:江西省精神病院门诊楼5楼资产管理科(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43号)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13767155155沈老师,联系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15(工作日)。

 

 

附件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2:无不良记录承诺书.docx

附件3:无售后问题承诺书.docx

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x

 


 

创建时间:2026-02-0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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