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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昌市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属的一封信2013-07-05 11:19:05 来源: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 浏览:10123次
内容提要:尊敬的各位病友家属:
你们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和医疗保障水平,省委、省政府启动了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开展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政策告知如下: 一 尊敬的各位病友家属: 你们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和医疗保障水平,省委、省政府启动了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开展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政策告知如下: 一、救治对象 持有南昌市(含四县五区)常住户口、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性精神病患者。 二、救治范围 纳入免费救治的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病并存在躯体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不列入免费救治补助范围。 三、救治标准 此次免费救治分为急性期住院治疗和缓解期门诊治疗、康复两个阶段。 1.急性期住院治疗: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重性精神病患者急性期住院限享受一个周期免费救治,一个周期急性期住院治疗时间为30天;如病情需要,经定点住院医疗机构申请当地协调小组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5天。 2.缓解期维持治疗、康复:缓解期门诊定额补助标准(含血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三项化验和复诊补助费)1200元/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计算);缓解期治疗、康复由患者监护人负责,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配合指导,确保缓解期患者坚持服药治疗。 如果你送治的患者符合救治条件,可以向当地区、县卫生局申请办理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手续,在一周内将审批材料交到我院,我们将按《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实行免费救治。 江西省精神病院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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