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一、医院概况

江西省精神病院(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位于南昌市上坊路43号,系隶属于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前身是1951年创建的第一预备医院,1953年改为江西省第一康复医院,其中内设精神病病区。1956年6月康复医院撤销,在精神病区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江西省精神病院,是一所具有七十年建院历史,集医疗、教学、科研、心理康复、社区服务、司法鉴定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江西省技术力量雄厚医学心理专科医院、全省精神卫生中心、全省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南昌大学附属精神病医院,中华医学会江西分会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和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以及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协作医院、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合作单位。

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现有青山湖院区及青云谱院区两个院区,其中青山湖院区占地约45000平方米,编制床位660张,开放床位1200张;青云谱院区占地面积26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98.76平方米,编制床位200张,开放床位300张。

两个院区共有在职职工715人,其中在编职工472人,高级职称82人,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历35人。

医院设有精神科门诊、心理门诊、专家门诊以及情感障碍、儿童精神障碍、睡眠障碍等专病门诊,住院部设有18个病区(包括精神科、老年科、心理科、儿少科),另设有公共卫生科和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科。

二、基地简介

江西省精神病院基地于2010年被江西省卫生厅授牌“江西省精神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年成为国家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设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专注住培全过程管理。医院配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配备完备的模拟教学设备及模拟师资队伍,是江西省住培结业考核考点之一,能满足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训练、学习、实践及科研需求。2007年,我院精神科被省卫生厅批准为“江西省医学领先建设学科”。2010年,我院挂牌“南昌大学附属精神病医院”。2011年,江西省卫健委授予我院为“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江西省精神疾病医疗质量专业控制中心”。2018年,江西省卫健委授予我院为“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基地”。2020年,我院获批“江西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2021年,我院获批“南昌市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2022年,我院认定为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分中心。

精神科作为紧缺专业,来院培训的住院医师将拥有更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已取得博士学位者,完成培训后可以南昌市事业编制引进留院工作。培训期间表现优异者,有机会通过招聘录用成为医院职工,近年有多名社培住院医师通过此方式留院工作。

三、招聘需求

1、基本要求(需同时符合以下各项)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群体意识,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2)自愿以住培学员身份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能够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按要求完成培训计划。

(3)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等专业五年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医学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注:来院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招生计划及所学专业要求

需求岗位

需求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岗位条件

住培生

8

28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专业

 

四、培训年限

培训时间为3年(36个月)。已取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一定时间临床工作经验者,若申请按研究生专业方向或工作专业方向作为培训专业,可按国家政策及医院住培相关制度申请减免培训时间。

五、培训待遇

1、国家补助1600元/月+省级补助800元/月+院级补助1800元/月+考勤奖500元/月。

2、餐饮补助110元/月、防暑降温费1040元/年、节日福利、职工宿舍等各类福利,取得执业资格证,获得处方权考核合格后,可享受50%奖励性绩效。

3医院为住培学员购买“五险一金”(单位人由原单位购买)。

六、其他事项须知

1、人事关系:我院委托人才市场管理学员的人事档案;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委培单位。

2、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用。

3、因个人原因而延期培训者,延期培训期间费用由培训对象个人承担;中途退出培训者须承担的责任,按上级有关政策制度以及培训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不得再次报名。若隐瞒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由学员个人承担责任。

5、不接收尚处于其他住培基地在培、或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人员。若隐瞒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由学员个人承担责任。

6、医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招录程序及联系方式

学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专业课成绩单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学信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6257375@qq.com

联系方式:0791-88178125 ,刘老师13807001350、万老师18970930177

QQ群:204973614(江西省精神病院人事招聘群)          

医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43号江西省精神病院

 

创建时间:2023-04-1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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