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神病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广大市民:

 

     您好!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骤然严峻,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入院须知

 

(一)请所有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医院。

 

(二)医院入口处,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扫码登记等工作,遵守“一米线”、手卫生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无智能手机人员需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等信息登记。

 

(三)若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者,不得进入医院,按工作人员引导,到所在社区先行登记并居家健康监测等;我院无发热门诊,无接诊发热患者条件,若同时体温≥37.3°C,有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暂到门口待转运区域等候,并根据规定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四)快递、外卖等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门诊和病房大楼。

 

 

二、门诊就诊须知

 

(一)严格按序就诊,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上每位患者仅限1名陪同人员。避免患者在诊室内聚集,请其他患者在候诊区耐心等待,分散候诊,每间隔一个座位就坐,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就诊期间,候诊、检查、取药、缴费、结算等待时需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我院属于特殊医疗机构,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院区内走动。

 

 

三、住院须知

 

(一)所有拟住院的患者必须经过门诊医师的诊治和疫情防控的筛查才能进入留观病区住院。

 

(二)精神科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

 

  •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避免交叉感染,暂停所有住院患者的探访,建立网络、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探访。

 

  • 心理科、老年科所有陪护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离院。

 

  • 患者办理出院时,家属在出入院处一楼大厅等候,不得进入住院部病区,所有手续由医务人员完成,出院手续完成后,由医务人员将患者送至家属监护,并督促患者佩戴好口罩离开院区。

 

(六)遵守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疾控部门发布的国内最新风险等级划分和疫情防控建议!

创建时间:2021-08-0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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